东莞市医疗保险参保指南PG电子APP下载 - 官方正版,安全无忧
发布时间:2025-11-08 17: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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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医疗保险参保指南PG电子APP下载 - 官方正版,安全无忧

  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包括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和单建统筹职工医保。

  (二)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就业地或户籍地在本市(含已在本市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

  (三)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等职业教育院校的非本市户籍全日制在校学生(以下统称“大中专学生”);

  (三)在本市托幼机构、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以下统称“中小幼学生”);

  (四)在本市区域内居住,且持有本市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含已在本市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人员(以下统称“持居住证人员”);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1.【网上办理】:登录“广东人社厅”(),点击“综合申报” “智能录入/增员功能录入身份证号码(输入证件号码),对申报数据确认并“提交”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用人单位已提交的数据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即可在网申系统的“审核已通过”、“审核不通过”中查询审核结果。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企业、个体工商户)》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具体以当地经办机构为准。

  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其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也可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缴费由个人和财政补助相结合。

  1.【线上办理】:可通过“东莞人社”、“粤医保”小程序、“广东政务服务网”等平台进行参保缴费

  本市户籍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人员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如广东省就业登记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市居住证复印件、相关特殊人才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线上办理】:可通过“东莞人社”、广东医保个人网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平台进行参保缴费

  本市户籍居民持身份证或户口簿,非本市户籍居民持在东莞市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更多

  网点地址:东莞市企石镇湖滨北路130号(企石镇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保专区窗口

  网点地址: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南路8号政务中心A栋二楼4号厅二楼社保专区窗口

  网点地址:高埗镇高龙西路3号高埗文化广场内(高埗影剧院东侧)A29-A32窗口

  网点地址:东莞市石排镇石崇横路21号8号楼首层(石排镇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

  网点地址: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305号富民商务中心15楼十五楼C区21-32,34-41号社保办事窗口

  网点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社区东骏路22号宏图科技中心3号楼南城办事大厅一楼39-51窗口

  网点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拔蛟窝滨城路22号万江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窗口

  网点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东深路196号南博商业广场二楼(政务中心)窗口

  网点地址:东莞市望牛墩镇永盛路5号望牛墩镇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14号窗口

  网点地址:东莞市谢岗镇南湖路9号(谢岗镇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专区窗口

  网点地址:东莞市黄江镇莞樟路黄江段26号黄江镇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6号-27号窗口

  网点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173号政务中心副楼二楼社保办事窗口

  网点地址:东莞市厚街镇竹园路68号行政办事中心北门(福神岗公园西南门对面)一楼人社专区窗口

  网点地址:东莞市道滘镇花园大街1号之一道滘镇综合服务中心一楼14—20号窗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东莞医保个人账户/定点/用药查询入口、医保最新缴费基数、各人群参保指引、医保关系转移办理、医保新政等信息!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版)有关政策详见正文内容。

  参保人到特定门诊选定医药机构门诊挂号处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及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领取《特定门诊专用处方》后就诊。

  参保人员罹患门特病种范围的疾病,申请门特病种待遇认定和续期,应当选择具备相应门特病种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外,因急诊直接到本园区、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可在现场结算报销。

  医保参保人因其门诊就医点就医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可在现场办理报销手续。

  参保人在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抢救,可按规定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东莞医疗保险怎么报销?东莞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东莞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哪些情况下东莞医保不能报销?东莞医保报销的条件和材料是什么?

  参保人通过“粤医保”、“广东医保服务平台”、“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参加居民医保的,可通过“粤医保”或“广东医保服务平台”办理停保。通过村(居)民委员会或学校参加居民医保的,可通过原村(居)民

  2026年度东莞市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已全面启动!谁能参?缴多少?如何缴?详见正文。

  参加东莞城乡居民医保用户,可通过微信“粤医保”小程序、“粤税通”小程序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参保情况。

  【导语】: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包括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和单建统筹职工医保。

  (二)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就业地或户籍地在本市(含已在本市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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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等职业教育院校的非本市户籍全日制在校学生(以下统称“大中专学生”);

  (三)在本市托幼机构、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以下统称“中小幼学生”);

  (四)在本市区域内居住,且持有本市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含已在本市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人员(以下统称“持居住证人员”);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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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企业、个体工商户)》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具体以当地经办机构为准。

  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其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也可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缴费由个人和财政补助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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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户籍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人员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如广东省就业登记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市居住证复印件、相关特殊人才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线上办理】:可通过“东莞人社”、广东医保个人网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平台进行参保缴费

  本市户籍居民持身份证或户口簿,非本市户籍居民持在东莞市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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